《南寧市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臨床用血費用報銷管理辦法》施行
獻血者用血費用在醫院就能報銷
目前南寧市二醫院是試點醫院,駐邕各醫院的聯網項目正在實施中
8月17日,記者從南寧中心血站了解到,近日,《南寧市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臨床用血費用報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施行,《辦法》明確了報銷程式、簡化了報銷手續。南寧市將建設無償獻血及臨床用血網路系統,讓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在醫院就能報銷臨床用血費用。
據介紹,為鼓勵和激勵廣大無償獻血者,2012年,南寧市人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規定,修訂了《南寧市獻血條例》,條例明確規定,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費用報銷機構延伸到醫院,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在南寧市臨床用血的,在就診的醫院辦理用血費用報銷手續;醫院不具備條件的,在南寧中心血站辦理用血費用報銷手續。南寧市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在異地(南寧市以外的地方)臨床用血的,到南寧中心血站辦理用血費用報銷手續。
根據《南寧市獻血條例》規定,南寧中心血站設立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做好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費用報銷工作,需要報銷用血費用的無償獻血者,既可選擇到血站辦理,也可選擇在就診醫院辦理。
“目前,南寧市直接在醫院報銷用血費用的試點醫院是南寧市第二人民醫院。”南寧中心血站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血站血液安全資訊系統正在升級,與駐邕各醫院的聯網項目正在實施中,項目完成後,血費直報工作將全面鋪開。
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
臨床用血費用報銷標準
《辦法》作為《南寧市獻血條例》的詳細補充辦法,明確了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費用報銷的具體措施。
無償獻血者本人終生免費用血
按《辦法》規定,全血獻血者臨床用血費用報銷標準按照全國統一的全血收費標準計算。也就是説,無償獻血者本人終生臨床用血費用都可報銷,即使獻血者只獻過一次200毫升血,也能夠在全國範圍內使用臨床用血後進行報銷(用量不限),每毫升臨床用血可按1.1的系數報銷1.1元錢。無償獻血者本人的相關直系親屬報銷用血費用時,從無償獻血者本人最後一次獻血算起,5年之內享受雙倍用血報銷,5年之後單倍報銷。
參保獻血者按參保地規定報銷
《辦法》還規定,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獻血者,其臨床用血費用,按參保地的有關規定報銷。已報銷的用血費用不再重復報銷;未報銷的用血費用餘額,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可向南寧中心血站或有關醫療機構申請報銷手續。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臨床用血報銷費用為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測的費用,不包括醫療機構進行的血型鑒定費、輸血前檢驗費、配血費及儲血費等費用。
3個縣級捐血屋可報銷用血費用
此外,從2012年,南寧中心血站在賓陽縣、橫縣、武鳴縣的3個捐血屋開展用血費用直接報銷業務,3縣的獻血者只需到當地的捐血屋就可以方便、快捷地辦理報銷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