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集志願的考生請注意:
一、三個批次的徵集志願同樣實行平行志願填報和投檔錄取模式,設4個院校誌願,均為第一志願,每個院校誌願設6個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校內專業的調劑”選項。在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中,考生可以選擇“服從院校內所有專業調劑”或“不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填報區內高校的考生還可以選擇“服從院校內部分專業調劑”。
二、此次徵集志願的具體專業分數要求以廣西招生考試院網站上公佈的缺額計劃資訊表為準。除“備註”欄特別説明以外,其他資訊(院校代碼、專業代碼、專業名稱、科類、學制、學費等)與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組織編寫的《2013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計劃篇》公佈的資訊相同。
三、未被投檔,或在投檔時被退檔的考生,其此前所填報的相應批次志願或徵集志願按規則均已無效,降分投檔只對本次徵集志願有效,有意參加相應批次剩餘計劃競爭的考生,必須重新填報徵集志願。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於7月18日下午向各有關高校投放徵集志願檔案,學校閱檔後,決定是否錄取。
四、考生要謹慎填報徵集志願。按照教育部規定,已按志願錄取的考生無論什麼原因,都不能退檔換錄,若因個人原因而選擇退檔的考生當年不能再次錄取。
五、2013年6月,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我區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上調後的區屬普通本科、普通專科高校學費標準。而在《2013年高考指南——招生計劃篇》中標注的區屬院校的收費標準為舊標準,新政策公佈後,區屬院校可能會按照規定和辦學實際情況對學費進行調整,考生應及時向高校諮詢有關情況。考生應注意,徵集志願中因生源不足而實行降分投檔屬於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一個正常操作程式,降分投檔錄取與收費無關。因此高校除按規定在開學時收取經自治區物價局批准的學費外,不得在錄取前向考生及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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