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佔道擅自設停車場
現狀:
昨日下午6時,記者在友愛農貿市場秀靈出口看到,在市場明秀路出入口處,有部分前來買菜的車主直接將電動車、摩托車亂停放在旁邊。
“現在整治後好一些,以前我們小區門口都停滿了車。”在市場附近的小區居民説,由於市場內沒有小車停車場,很多車主前來買菜,都是直接將小車停在路邊。在友愛農貿市場內,有一個臨時停放摩托車、電動車的停車位,但不少車主仍將車開進市場買菜,使得市場內擁擠無序。
規定及解讀:
農貿市場內的停車場管理不規範,車輛停放無序、停車設施及標誌不完善的,將被責令改正,並可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另外,在農貿市場外的城市道路範圍內設置臨時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或停車指示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各自許可權責令改正,恢復原狀;拒不履行的,由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代履行,並按泊位數處以每泊位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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