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搭建最高可罰一萬元
現狀:
昨日下午6時,記者來到了位於明秀路的友愛農貿市場。一進入市場入口,發現五六個水果攤存在亂擺賣的問題,原本水果攤位應該擺放在水泥臺上進行銷售,但攤主們為了多擺放一些水果,就私自在臺前搭蓋了一些架子,比原來的臺位多佔據了很多位置,導致車輛和人流進去顯得擁擠。在市場內的家禽銷售區,一些攤主直接將雞毛、鴨毛晾在市場內的空地上,市民走過去,不得不繞開行走。
而在菜市廁所門口,還擺放著一個魚攤,殺魚的血水,以及魚撲騰出來的水,將廁所門口弄得濕漉漉的。一中年男子説,他每天從市場門口走進來,都看到這個魚攤擺在廁所邊,生意還挺好。三個入口處均有人擺攤,除了進出很不方便,對於整個市場環境而言,確實臟、亂、差。
規定及解讀:
按照規定,在農貿市場外擺賣物品或者跨門檻經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扣押相關物品和工具,並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農貿市場的開辦者、管理者擅自在市場外的街道和公共場地堆放物品,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可以處以被佔道面積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罰款,最高可罰款10000元。
在農貿市場的建(構)築物、設施上亂涂寫、亂刻畫、亂張貼或者亂懸挂的,將被責令清除,沒收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物品,對違法行為人按每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處以罰款;指使他人張貼、刻畫、涂寫的,按對違法行為人的罰款數額的5倍予以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