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無證駕駛
罰款之外處15日以下拘留
整治:主要針對駕駛人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等行為。
處罰:最高可處15日以下拘留
解讀: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由於此類違法行為目前較為突出,因此《通告》中強調了給予最為嚴厲的“拘留”的行政處罰。
【關鍵詞】沒收違法所得
違法營運最高罰10萬元
整治:主要針對“三車”從事營運活動的行為。
處罰:最高可罰10萬元
解讀:針對摩托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及裝配動力裝置的無牌無證車輛開展營運活動的違法行為,《通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二條、六十三條的規定,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實施扣押,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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