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三車”的整治一直是城市管理者頭疼的問題。該如何有效整治、合理整治?《關於開展摩托車、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及裝配動力裝置的無牌無證車輛的專項整治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中就做了明確的規定。
【關鍵詞】整治
殘疾輪椅車加車棚要恢復
整治:針對駕駛人違法的主要情形,《通告》第三點明確專項整治的違法行為的類型,以及相應的處罰種類、額度。
處罰:最高可罰500元,強制報廢車輛
解讀:針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摩托車,強制報廢,並對駕駛這類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500元罰款,同時吊銷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
非下肢殘疾的人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駕駛未經註冊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符合國標的一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加裝車棚的情形,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依法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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