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快手輕做分揀快件不再到處“飛”
記者走訪發現南寧大型快遞企業均用高清攝像頭監控快件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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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快件都要進行掃描 記者賴有光 攝
派件員拒絕驗貨,破損件得不到有效賠償處理,尤其是未保價的易碎品更容易變成“問題件”……這些問題都讓消費者聯想到了快遞企業的“野蠻分揀”。那麼,如何界定“野蠻分揀”?南寧快遞行業又是如何執行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快件和野蠻分揀作出的規定?連日來,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
市民體會網購高峰“問題件”比較多
“雙十一”、國慶等是網購達人的瘋狂消費季。然而,正當線下的網購達人為著搶拍到心儀寶貝沾沾自喜時,快遞高峰期“後遺症”導致的不安心情也隨之出現———日均9萬票的貨單堆積在分揀站,所購買寶貝能完好無損嗎?
有著近10年網購經驗的姚女士就遇到過幾次快件被損壞的問題。比如,賣家已在包裹上貼有“易損品”字樣,但驗貨時,原本固定好的手工製品卻東歪西倒。“有一次,我網購的布娃娃原本裝在有大量泡沫的紙箱裏,到手時卻只剩一張紙皮裹著”。
對此,姚女士認為,快件高峰期快遞企業人手不足,派件員又是靠送件和發貨件數拿提成,從而導致企業員工在分揀操作時通過甩、丟快件等野蠻的方式來提高速度。“所以,此時網購,運氣好是買到實惠,運氣不好就是‘花錢買氣受’”。
辦法規定快遞企業野蠻分揀最高罰3萬
對於快遞企業的“野蠻分揀”,新辦法有何規定?記者了解到,《辦法》規定快遞企業分揀作業時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毀損快件,否則將被郵政管理部門處罰。違反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處1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那麼,怎樣的操作算是“野蠻分揀”呢?《辦法》明確,快件分揀脫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距離不應超過30釐米,易碎品不應超過10釐米。
本地快遞半自動傳輸帶完成分揀掃描
如今,《辦法》已實施了幾日,南寧的快遞企業還有這樣的“野蠻分揀”情況嗎?他們是怎樣對快件進行分揀的呢?
3月4日,記者來到申通快遞南寧轉運中心,看到約2500平方米的轉運中心寬敞明亮,一條150米長的運輸帶分成兩條流水線。該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轉運中心共接收全區35個市(縣、區)的快件貨物。負責分揀工作的35名工人站在兩條運輸帶流水分揀線的一側,對輸送帶上傳遞來的快件按照全區35個市(縣、區)等地域進行分類。
記者仔細觀察了整個分揀流程:一輛申通專線車抵達後,五六名員工先將快件卸貨在運輸帶流水線一端。運輸帶開啟之後,一件件快件被放到運輸帶上。分揀工輕輕地拿起快件,迅速查看是否貼有易損標貼,然後從快件票單識別出自己負責分揀地域的快件。在運輸帶外側,當班組長在不停地走動,負責接收運輸帶上傳送來的易損快件。
“易損件我們要單獨存放。”申通公司南寧站負責人吳天榮表示,新《辦法》出臺前,申通公司就針對野蠻分揀設立了一套傳送設施和嚴格員工培訓機制,這些服務規章制度都已“上墻”公示。同時,為了監督和規範員工的工作,他們還在南寧轉運中心工作區域內安裝了高清攝像頭,“如發生員工掉包或者偷竊顧客快件的事件,我們有據可查”。
據了解,在南寧,順豐、中通、圓通等大型快遞企業分揀中心也是以這樣半自動化的方式規範分揀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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