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兼併南寧市中型及以上國有企業的,可為投資者或者其直系親屬、企業專業人員中的25人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收購、兼併本市小型國有企業或者集體企業的,可為投資者或者其直系親屬、企業專業人員中的15人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承包、租賃經營本市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從承包、租賃之日起3年內,繳納稅金每滿10萬元(含所得稅、流轉稅),可為承包、租賃經營人及其直系親屬、企業專業人員中的1人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3年後,年繳納稅金每滿10萬元,可為1名前述人員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凡在南寧市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從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每繳納稅金5萬元,可為經營者或者其直系親屬中的1人辦理南寧市居民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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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南寧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南寧市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記者從會上了解到,此次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被稱為“南寧市戶籍管理的一項歷史性突破”,其最大的突破點就是打破傳統的“二元制”戶籍管理制度,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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