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黃偉國 邱蕓麗)廣西已開始辦理養老險跨省轉移。目前雖然具體細則還沒有出臺,但是正在制定的實施方案將做到無障礙接轉。
過去,經常跨地區流動就業的勞動者的基本養老保險不能順暢轉移接續,很多人只能選擇退保,這就使得單位繳納的部分無法取出,留在了原地,造成了損失。自《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後,基本養老保險的無障礙接轉變成現實。
養老保險將無障礙接轉
昨日(20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行的新聞通報會上了解到,廣西將抓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落實,雖然具體細則還沒有出臺,但是正在制定的實施方案將做到無障礙接轉。目前,也能夠幫助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
新政惠及廣西800萬農民工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蔣明紅透露,《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政策的出臺,對跨省務工就業的人員來説是一大福音,廣西有大批人員在區外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就業。據統計,廣西有農民工800萬人,其中區外接近600萬,區內的200萬,在廣東工作的大概有500萬,深圳的大概有60萬。
廣西已開始受理接轉手續
過去,對跨地區流動就業的勞動者來説,在不同地區參保,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還不能順暢地轉移接續。農民工參保後,離開原工作單位,養老關係不能轉,農民工只好選擇退保,只能把自己繳納的部分退回來,但是單位繳納的部分就沉澱在原來的單位或城市。
現在實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後,他們的養老保險權益將得到更好地保障,農民工如果離開了原來城市的工作單位,離開時,可以辦理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不但要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還要轉移部分的單位繳費。勞動者離開一個城市要轉移他的養老關係,他就要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一張參保繳費憑證。資金的轉移事情是由轉出地和轉入地的經辦機構來辦理。而廣西的經辦機構目前已經做好了準備,即使現在有人需要辦理接轉手續,經辦機構現在也可以受理,出據憑證。
目前由於離春節還有一段時間,農民工返鄉還沒有達到高潮,廣西經辦部門暫沒有接到有需要辦理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相關事宜。
政策連結
養老保險金額該轉多少?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個人賬戶1998年1月1日前的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統籌基金以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多次轉續在哪領養老金?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其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實際繳費滿10年(含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含臨時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年限)的,在該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養老保險待遇;實際繳費不滿10年的,將其養老保險關係轉回上一個參保繳費滿10年以上的原參保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沒有滿10年以上原參保地的,轉回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