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王錦輝)今年2月,《自治區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已經實施,對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房子面積等進行規定。南寧市的細化規定會怎樣?記者昨日(4月22日)從南寧市房改辦了解到,《南寧市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完成修訂待上報審定,與之配套的《南寧市經濟適用房貨幣化補貼實施方案》已擬出待上報審定,其中規定,符合條件的家庭申請經濟適用房貨幣化補貼必須要先購買房子,不購買房子,補貼不發放。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此前一度被叫停的企事業單位集資房有望得到鬆綁。制定中的《南寧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將考慮距離城區較遠的企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需求。接受採訪時,上述負責人説,南寧的經濟適用房項目目前大都集中在市區,而鄉鎮中小學、衛生院、水文站、林科所及廠礦等單位的職工,一方面工資收入低買不起商品房,另一方面由於遠離城鎮,無經濟適用房供應,實行貨幣化補貼給他們,也無商品房可買。《辦法》將允許這些單位以及城鎮中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事業單位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利用單位原有土地,通過集資建房方式解決住房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