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
發佈時間: 2014-09-25 11:05:07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六)強化環境執法監督管理,加強環境安全隱患風險排查,把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安全作為生態市創建的根本要務
建立健全環評、排污許可、環境資訊公開及舉報制度,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規範和完善公眾參與制度、舉報制度、聽證制度、輿論監督制度,及時準確披露環境等社會責任資訊、企業環境資訊,強化公眾生態環境知情權,保護公眾的環境利益。
1、嚴把項目環境準入關口。堅持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決策的作用,以國家産業政策為導向,嚴格生態紅線管控,嚴把項目的環境準入關口,把生態管控紅線、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符合性審查作為項目空間準入前置條件,強化總量準入,落實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審批聯動機制,切實做到“六個一律不批”,嚴防“兩高一資”、産能過剩行業和低水準重復建設項目,從源頭上助推經濟發展方式的綠色轉型。近年來,完成了福州保稅港區總體規劃、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總體規劃、環羅源灣區域工業産業佈局規劃、閩臺(福州)藍色經濟産業園總體規劃、福州空港工業集中區總體規劃、江陰海港新城總體規劃等十余個國家、省、市級産業園區(區域)的規劃環評;“十二五”以來,全市審批了4882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在招商引資過程中,依法否決了156個不符合生態功能區劃、不符合産業政策或會産生嚴重污染的建設項目。
2、完善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充分運用網路和數字遠端傳輸技術、自動監測技術實時監控,建成省內一流的環境監控中心,在閩江、敖江、龍江建成了13座水質自動監測站,對市區的兩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進行實時水質監控,有效保障了水環境安全;建成了38 座大氣自動監測站,全部具備PM2.5監測能力;對115家重點大氣污染源、22家機動車尾氣檢測場實施遠端視頻和數據監控,環境監測、監察與應急能力顯著增強。建立健全了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環境保護網路體系,全市173個鄉(鎮)街鎮均設立了環保工作站、行政村設環保專幹,實現了環保工作群防群治。
3、加大環保執法監督檢查。持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強化對危險化學品、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管,完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十二五”以來,下達環境監察整改通知書253份,立案調查涉嫌違法企業85家,辦理危險廢物轉移898家,全面查處、重點解決污水直排、大氣污染、工業生産和建築施工噪聲擾民等環境問題,切實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活環境安全。
(七)大力實施重點生態保護工程,統籌經濟社會環境效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生態市創建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堅持把創建為民作為生態市創建工作的支撐,把創建惠民作為生態市創建工作的落腳點,突出群眾在生態市創建中的主體地位,為民多辦實事辦好事,讓群眾在生態創建中看到環境品質的改善變化,得到經濟發展的實惠。
1、持續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整治。為有效保障重點流域水環境品質,市政府成立了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進一步加強閩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龍江等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制定《閩江流域“十二五”水環境保護規劃》、《敖江流域“十二五”水環境保護規劃》,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做好水質監測、水源地巡查、水污染應急處理、污染源排查等各項工作。“十二五”以來,全市實施了183項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建成重點流域內18座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拆除流域內2293家畜禽養殖場;制定了嚴格的採砂管理制度,開展打擊非法採砂行為;實現水口水庫、敖江山仔水庫生態下泄流量的實時監控,關閉敖江流域332家石板材加工企業,制定石板材行業整體退出的時間表。
2、持續加大飲用水源地保護。對水源地實施封閉式保護,全市劃定6個市級、12個縣級、99個鄉鎮飲用水源地,一級、二級水源保護區面積達到1113.94平方公里,基本完成水源地圍網和保護標誌牌建設,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開礦、採礦採砂活動和各類生産性、經營性排污口,基本完成水源地沿岸污水管網接駁,實現污水截污接管。加強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預警,建成4座飲用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站,建成4個市級、2個縣級水源地視頻監控系統,定期開展水源地巡查;成立了敖江塘坂水源地藍藻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了敖江水源環境監察隊伍,放養生態魚485萬尾,有效減少水庫富營養化暴發風險。強化水源應急能力建設,制定並實施《福州市城市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工作指南》,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建立環保、安監、建設、衛生等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定期開展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
3、積極維護群眾合法環境權益。持續擴大群眾環境知情權,繼續推行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群眾參與環保,充分發揮了群眾監督作用。通過“12369”環保熱線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建立暢通有序的民意表達機制,建立信訪辦理回訪制和領導帶案下訪制度,確保環境信訪、投訴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實;“十二五”以來,全市共受理辦結各類環境信訪2.2萬件,信訪辦結率、反饋率達到100%,滿意率達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