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
發佈時間: 2014-09-25 11:05:07 | 來源: 聯盟中國 | | 責任編輯: 曹洋
二、生態市建設的主要做法
(一)牢固樹立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堅定不移走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道路,堅持用生態文明理念豐富生態市建設的內涵
福州歷屆市委、市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決不以犧牲生態環境品質換取發展速度,在保護生態環境中實現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始終堅持把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開展生態市創建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抓手,作為彰顯城市特色、增強區域經濟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途徑,作為堅持以人為本、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的重要載體,努力打造一條符合生産發展、生産富裕、生態文明的發展道路,實現“百姓富,生態美”的有機結合。
1、堅持科學發展,加快促進綠色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理念,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觀,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做到謀劃經濟社會發展與實施生態建設同步推進,增強産業競爭力與培育環境競爭力同步提升,擴大經濟效益與提高環境效益同步考核,物質文明建設與生態文明建設同步發展。轉變發展思路,決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去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圍繞“生態福州,人居典範”的發展定位,加快構建現代服務業與高新技術産業雙輪驅動、相互融合的現代都市型經濟體系。優化發展舉措,堅持人口與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與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整體謀劃國土空間開發,科學佈局生産空間、生活空間和生態空間,嚴守生態紅線,推進産業空間佈局集約化,加大資源能源集約利用,努力構築良好生態保護屏障。
2、確立施政理念,抓好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山水自然之美是福州最顯著的特色,良好的生態環境是福州生存和發展不可替代的基本資源,也是未來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所在。福州在推進生態市創建實踐中,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任何形式的開發利用都要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進行,使八閩大地更加山清水秀,使經濟社會在資源的永續利用中良性發展”的講話精神,把習總書記對福州的關愛作為一種務實的政績觀,體現到各級政府施政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實到環境優化經濟的協調發展上,落實到人和自然的和諧相處上。更加自覺地發掘和利用生態文化資源優勢,集中力量把閩都歷史文化風貌展示出來,把福州“綠城、水城、花城”的景致凸顯出來,把“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精神弘揚光大,使之成為在福州發展特色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中爭先進位、跨越發展的鮮明比較優勢。
3、落實以民為本,不斷提升宜居宜業環境。堅持把實現“百姓富” 和“生態美”的有機結合這一主旋律作為生態市創建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注重統籌城鄉規劃建設,更加注重統籌城鄉産業發展,更加注重統籌城鄉利益協調,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提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水準,把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指數作為重大民生工程逐年加以推進,不斷促進人口、資源、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全面統籌生態建設規劃,持續增強生態建設財力和政策支撐,把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作為生態市創建的有效途徑
準確把握生態市建設的本質,豐富生態市建設的內涵,積極發揮生態建設規劃的科學引領作用,加強生態創建的組織領導,加大生態建設資金投入,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分類推進生態創建工作。
1、大力實施生態建設規劃。2002年以來,福州市持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與復旦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環境規劃院成立課題組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研究,編制實施了《福州生態市建設規劃》、“福州市生態市、生態縣(市)、生態鄉鎮、生態村建設實施方案”、“關於加快生態市建設的實施方案”,生態市建設規劃通過人大審議批准,把生態市建設上升到全市人民共同意志,舉全市之力構建生態經濟、生態人居、生態環境、生態保障、生態文化五大生態體系,用戰略的眼光、全球的視野來指導生態市創建工作。實施三級生態規劃聯動,全市10個縣(市)區、137個鄉(鎮)街道編制實施了生態建設或環境保護規劃,整體推進生態市建設。根據生態市建設目標,積極完善相關專項規劃,“十二五”以來,編制實施了《福州市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規劃》、《“生態福州”總體規劃》、《福州市城市園林綠化“十二五”工作規劃》、《福州市“十二五”高新技術産業發展專項規劃》、《福州市“十二五”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福州市文化事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福州市“十二五”旅遊業發展專項規劃》、《天然氣發展“十二五”規劃》、《福州市“十二五”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規劃》、《福州市“十二五”旅遊業發展專項規劃》、《福州市水利發展“十二五”規劃》、《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生物産業發展規劃》等多個涉及生態建設和改善民生內容的專項規劃,形成多部門相互協調,多領域有效銜接,三産業整體推進,實現全社會均衡發展。
2、強化生態創建組織領導。福州市第十屆黨代會進一步明確國家生態市建設目標,積極構建“黨委政府主導、人大政協監督、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生態市創建格局,從組織、目標、法律、責任、投入等關鍵環節入手,不斷完善生態創建的各項機制。市政府于2002年成立了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長親自挂帥擔任組長,每年召開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全市環委會、全市環保工作大會等有關專題會議,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每年都要專題研究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工作,一年接一年地抓,一任接一任地幹。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均成立了創建領導小組,實行四級生態聯創,有效推進生態縣(市)區、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工作。
3、健全生態建設法律法規。始終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戰略,充分利用人大的立法權,把在保護中發展的環保理念轉化為法律制度。1997年,福州市頒布實施了《福州市環境保護條例》,此後相繼頒布實施了《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福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定》,《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福州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福州市河道採砂管理辦法》、《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福州市壽山石資源保護辦法》、《福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福州市閩江河口濕地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集中式供水的飲用水水源保護的決定》、《福州市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福州市食用農産品品質安全管理辦法》、《福州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福州市綠化保護帶若干規定》、《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福州市地下熱水(溫泉)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資源環境保護法規。以立法形式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對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提升生態環境品質,加大資源保護力度,促進污染防治工作,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4、創新生態創建資金投入機制。為有效實施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工程,福州形成了“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多元化投入體制,建立健全生態創建“以獎代補”和“以獎促治”政策,對生態創建工作和環保設施建設給予資金獎勵補助。“十二五”以來,僅市本級財政就投入生態建設資金71.18億元,推動實施74項重點生態工程建設,補助生態創建獎勵資金約5302.39萬元,採取BOT、BT融資模式建成了19座城區生活污水處理設施、8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3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1座危廢處置中心等,全市80%以上的鄉(鎮)因地制宜建設了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或污水接駁管網。
5、建立生態建設綠色考核機制。福州堅持將生態環保工作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每年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列入縣(市)區政府、市直部門績效考核和領導幹部創建管理考核,既考核GDP發展目標,又考核環保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有效促進各級政府自覺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建立科學決策機制,保證生態建設的長效性和持久性,真正讓全體市民共用生態建設所帶來的環境改善成果。
6、推行生態創建聯動機制。形成專題會議推動機制。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召開生態市建設工作推進會和形勢分析會,研究部署推進工作,分別在長樂、馬尾舉辦了兩次全市生態創建工作現場會,組織各縣(市)區開展生態創建交流觀摩,有效提升生態細胞創建工作水準。形成人大政協促動機制。2013年,市人大將生態市建設列入人大專題詢問,多次組織人大代表調研視察生態保護與建設情況,先後兩次舉辦生態市建設專題詢問會,推動各級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認真落實生態建設指標和生態建設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有效提升了生態市建設的速度和品質,有力促進了生態創建活動的開展;市政協圍繞生態市建設大局積極建言獻策,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深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完善城鄉垃圾分類處理機制、實施退耕還林等方面提出各類議案提案,同心同德推進生態市創建。形成學習培訓帶動機制。市委組織部加大生態市創建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教育培訓力度,把生態文明建設的新精神納入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提高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生態立市”的意識;市環保部門編印並下發了2000余冊生態市建設示範區培訓材料,開展30余批次市、縣、鄉、村四級培訓,先後舉辦2期鄉鎮環保工作站站長培訓班,有效提升基層幹部生態環保管理能力。形成環保宣傳教育機制。積極拓展和發揮主流媒體、重要欄目、重要時段宣傳作用,適時組織集中採訪、環保公益廣告等環保公眾宣傳;積極開展“環保宣傳月”、“環保法制宣傳進社區”、“擴大無綠色環保標誌機動車限行宣傳”、紀念“六•五”世界環境日等系列活動;深入推進環境友好型創建工作,認真做好“環境友好型社區”、“環境友好型學校”創建指導和復查驗收工作;“十二五”以來,開展了35 批次環保宣傳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專項活動,在公交車及站臺投放宣傳材料 85萬份,印發“福州環保資訊”154期,通過“福州環保”政務微網志,發佈資訊3093條,與網友互動交流2萬餘次,及時滿足市民網路訴求,積極引導全市上下把思想認識和行動落實到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實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