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限牌”實施已有一年半,除了搖號、競拍外,還有其他“捷徑”?昨日,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通報,首宗偽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文件案告破,4S店員工複製真實文件模板偽造上牌指標文件,企圖矇混過關當場被抓。
偽造指標證明上臨時牌
鄧某(女)為某日係進口品牌轎車4S店員工。昨日上午,她詳細講述了整個事發經過。
今年1月,車主鐘某在其店裏購買了一輛排量在2.5L以下的小汽車,“客戶急於用車,我們也想在春節前儘快交車並回籠資金”,於是便偽造了一個指標證明文件,先幫客戶去上一個臨時牌。
鄧某透露,偽造出來的指標證明文件是自己做的表格,由於此前4S店曾多次代已經取得真實指標文件的客戶上牌,因此內部存底有真實指標文件的模板。
用偽造文件申請正式牌
偽造指標證明文件究竟是為了上臨時牌照,還是上正式牌照?鄧某辯稱只是為了上臨時牌,讓車主可以儘快用車。1月9日,在提供了所有文件包括偽造的指標文件的前提下,車主順利拿到了臨時牌照並開始用車;1月24日,在臨時牌有效期15天到期的情況下,這份偽造的指標文件卻“不知怎麼回事”地流到了一名上班僅僅“一兩個月”的“上牌員”(4S店為車主代辦車輛上牌的人員)處。這名上牌員發現,該車主鐘某的資料已經齊備,於是通知鐘某在1月24日共同前往黃埔車管分所辦理手續,偽造文件被當場識破。
該員工面臨最高15天拘留
具有戲劇性的是,車主鐘某1月24日企圖矇混過關失敗後,僅僅過了兩天,便在1月份的競價中成功競得了增量指標。
交警部門表示,按照相關規定,偽造、變造相關證明文件,以及使用偽造、變造的相關證明文件的,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鄧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將面臨法律嚴厲處罰,車主鐘某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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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臨時牌無須指標文件
交警部門介紹,臨時號牌為車輛臨時通行之用,辦理無需提供指標文件,只需要憑藉車輛銷售發票、車主身份證以及車輛合格證等資料即可辦理,臨時號牌每次通行有效期為15天,最多可延續三次。
系統自動比對 造假難過關
據介紹,為了防範有人遞交虛假資料“渾水摸魚”,早在設計之初,“中小客車指標調控交管業務資訊系統”就已實現與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的系統聯網。
在受理相關車管業務時,系統會自動比對申請人提交的中小客車增量指標文件中的姓名、證件號碼、指標編號、指標獲得日期等所有資訊,一旦發現某項資訊涉嫌造假,系統將會自動提示,確保不會出現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