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實現
房産證“一本制”
合夥的生意自古便容易扯皮,深圳該如何避開這個“地雷”?王鋒説,如何明晰産權份額及利益處置顯得非常重要。這首先要在房産證上實現法律意義上的“一本制”,也就是不再有紅本、綠本之分,真正做到統一登記所有不動産。“在房産證上,個人佔比多少,政府佔比多少,註明清楚就行,政府無須為了監管而制定特殊的證件。共有産權房要出租出售,在法律上,只要政府不同意,交易行為就無法進行。”
王鋒特別提到,在制定具體的政策時,一定不能僵化,而是要靈活。他舉例説,組屋作為共有産權的一種表現形式,新加坡組屋市場從住房申請到流轉買賣,都受到政府嚴格的控制。“共有産權的實質是要促進房屋的市場化,符合法律規定的市場行為就該支援,政府要做的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
初始合同中
明確産權份額
如何給按份共有人各自擁有的産權份額的數量值?這是明確共有人權利分享和義務分擔的界限,如用於確定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以及重新上市後的收益分攤等。
王鋒建議,為避免産權份額分配時的糾紛,應直接在初始合同中明確政府和個人所佔的份額:對於新開發的樓盤,開發商與政府一開始就進行明確,如果開發商定價是市場價的70%,政府便擁有30%的産權,到最後轉移為個人與政府的産權關係時,也保持兩者間7:3的産權比例不變。
不過,對於已建的樓盤,王鋒建議進行慎重研究後再作決定。
“共有産權的實質是要促進
房屋的市場化,符合法律規定的市場
行為就該支援,政府要做的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
——深圳市房地産研究中心主任王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