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9月2日訊 據廈門人大官網消息,廈門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近日表決通過了《廈門經濟特區郵政條例》,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快遞企業野蠻分揀,有拋扔、踩踏等損害快件行為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快遞企業使用智慧投遞設施提供快件投遞服務的,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未徵得收件人同意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重量與寄遞詳情單記載明顯不符的快件以及生鮮産品、貴重物品,不得以智慧投遞設施進行投遞。
此外,智慧投遞設施運營企業應當設置不少於18小時的郵件(快件)免費保管期限。
條例還規定,加強郵政快遞服務車輛管理,監督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根據需要購買第三者責任險、駕乘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等相應的保險。
(責任編輯:解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