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為短信行銷按下了“消停鍵”。11月8日,北京商報記者觀察發現,京東、淘寶客服渠道推出協助退訂行銷短信功能,不過,該服務均需要用戶主動提出“取消”。不僅是行銷監管加碼,法律對個人資訊保護也提供了武器。《個人資訊保護法》已于11月正式實施,將更好地“鎖住”個人資訊隱私。
部分平臺可退訂
被多次點名的電商平臺,在嘗試主動減少行銷短信的發出量。北京商報記者觀察發現,京東、淘寶客服渠道均已推出協助退訂行銷短信功能。
在與京東PLUS客服溝通中,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用戶需向京東客服提供手機號,客服幫助用戶遮罩行銷短信。京東PLUS客服表示,48小時內,用戶提出的遮罩行銷短信申請可以完成。
不過,該客服也提到,遮罩行銷短信需要用戶主動聯繫客服才能申請並實現。
另外,淘寶也上線了退訂行銷短信的服務。在淘寶客服對話欄輸入“退訂短信”,系統會彈出消息。該消息指出“如您不想接收短信,您可以通過短信中的提醒對短信進行退訂,如您需要我們協助處理退訂,我們會將您填寫的資訊轉交通信渠道,並由其在您提交資訊後3個工作日內幫您處理”。
消費者需輸入手機號和上傳行銷短信截圖,平臺可將材料轉交通信渠道,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
近日,工信部就規範電商平臺“雙11”短信行銷行為召開行政指導會,會議要求,電商平臺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糾零售、金融等相關産品的短信行銷行為,不得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擅自發送行銷短信,完善現有短信行銷預案,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階段工作進展情況。
會議指出,近年來,“雙11”促銷期間的行銷類垃圾短信投訴呈現集中爆發現象,電商平臺的相關投訴佔比高達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關消費金融類垃圾資訊投訴。特別是平臺“默認”註冊用戶同意直接發送促銷資訊,平臺商家利用平臺規則漏洞發送行銷短信等問題較為突出,明顯侵害消費者權益。
法律規範劃紅線
實際上,相關部門、機構向電商平臺打好“預防針”的舉措已不是第一次。今年“6·18”大促期間,工信部發佈消息,提出規範電商平臺“6·18”短信行銷行為,儘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趨勢。自2008年起,工信部已多次組織開展垃圾短信治理專項行動。
在“雙11”結束前,已有電商平臺推出行銷短信退訂服務。11月,《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式實施,未來網購或許可以更安心“剁手”了。
《個人資訊保護法》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資訊、大數據殺熟,對人臉資訊等敏感個人資訊的處理作出規制,完善個人資訊保護投訴、舉報工作機制等。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佈的消費提示中指出,《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式實施,這是一部保護公民個人資訊的專門法律,與《民法典》《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共同編織成一張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網”。
中國消費者協會提到,網際網路平臺需當好個人資訊保護“守門人”。平臺作為提供重要網際網路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複雜的個人資訊處理者,還應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健全個人資訊保護合規制度體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員組成的獨立機構對個人資訊保護情況進行監督。
北京斐石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周照峰指出,《個人資訊保護法》的出臺將改變企業不注重保護個人資訊的情況,同時給予個人主張其權利的法律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出臺標誌著我國企業對個人資訊處理的裸奔時代終結。
罰則肅清短信亂象
對於商家或平臺擅發垃圾行銷短信均不缺少罰則。今年4月20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公佈的京信管罰字〔2021〕第0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奇思篤行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經用戶同意發送商業性短資訊,被處罰。
處罰事由為,《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短資訊服務提供者、短資訊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資訊。用戶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商業性短資訊的,應當停止向其發送。
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要仔細閱讀隱私協議等涉及個人資訊的條款,明確經營者處理個人資訊的方式、範圍、目的和依據等,考量經營者處理個人資訊理由的充分性和消費者提供個人資訊的必要性,建議只在確屬必要的情況下才向經營者提供個人資訊或者進行授權。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