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科技2月10日訊 網信辦官網昨日發佈《關於做好個人資訊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鼓勵有能力的企業為聯防聯控工作提供大數據支援,並要求收集或掌握個人資訊的機構要對個人資訊的安全保護負責。
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個人資訊保護工作,除國務院衛生健康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授權的機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為由,未經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通知》明確,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個人資訊,不得用於其他用途。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開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個人資訊,因聯防聯控工作需要,且經過脫敏處理的除外。
《通知》稱,收集或掌握個人資訊的機構要對個人資訊的安全保護負責,採取嚴格的管理和技術防護措施,防止被竊取、被洩露。鼓勵有能力的企業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積極利用大數據,分析預測確診者、疑似者、密切接觸者等重點人群的流動情況,為聯防聯控工作提供大數據支援。
(責任編輯:解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