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網貸因未納入徵信系統,對於“老賴”行為缺乏約束力。就在昨日,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了《關於加強P2P網貸領域徵信體系建設的通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P2P將接入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運作機構——央行徵信中心、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徵信體系此次“擴編”納入網貸資訊,將不斷完善我國徵信體系建設。
網貸運營資訊將全面接入徵信體系
網貸機構對接入徵信系統有著迫切的訴求,對提高機構整體風控能力以及安全合規經營至關重要。不過,此前能接入徵信體系的網貸平臺並不多。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46家P2P機構接入百行徵信,僅佔正常運營平臺的6.5%。
據悉,納入徵信的不僅僅局限于失信人資訊,而是P2P網貸機構的所有借貸資訊,並逐步把P2P網貸機構全部納入,實現徵信體系的全覆蓋。
這意味著,一方面,P2P財務披露將更加透明,特別是業務數據、利率情況會報送徵信機構;另一方面,對於網貸平臺借款人也有更大的約束力,一旦有惡意逃廢債等行為,將被報送央行徵信中心和百行徵信,並記入個人信用報告。
“以前通過要求資訊主體提交自身的信用報告,網貸機構可以查詢借款人在銀行的借貸情況,但是不能查詢其在其他網貸平臺的借貸情況,同時銀行也不能查詢借款人在P2P的借貸情況,因此整個借貸市場的資訊是不對稱的。”有業內人士表示,這客觀上造成了行業中多頭借貸現象的氾濫。而P2P接入徵信機構以後,不僅有利於自身的經營發展,還有助於防範銀行和整個行業的金融風險。
“徵信是開展信貸業務的基礎條件,特別是主要面向相對次級客戶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來説,完善的徵信系統尤為重要。”廣州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會長方頌對新快報記者表示,《通知》的發佈將更好地推動《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的落實,是行業穩妥化解風險有效配套措施之一。
打擊“逃廢債”緩解多頭借貸難題
近年來,隨著網貸行業清退加速,“逃廢債”問題突顯。如何在清退過程中,預防和打擊“逃廢債”,保障平臺出借人得到有序清償,是監管部門一直關注的問題。從去年開始,各地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定期披露“逃廢債”名單。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9年8月底,全國已有近50家平臺上報並公示了“逃廢債”名單,涉及超19萬名惡意逃廢債行為人。
由於游離在徵信體系之外,網貸借款人中多頭借貸問題成為老大難,雖然此前行業成立過各類自律組織,部分平臺共用借款人資訊,然而並沒有太大改善。
對於網貸領域失信人,《通知》要求,加大懲戒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機構等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P2P網貸領域失信人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産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險等服務。這也意味著,一旦成為網貸“老賴”在銀行貸款利率也會高很多。《通知》還鼓勵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對失信行為加大社會懲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管理、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這一舉措對於網路借貸平臺的良性退出等下一步工作的推進,都是利好的。”中國政法大學網際網路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表示,網貸平臺的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的法律關係,實際上是民間借貸的法律關係。借款方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償還義務,對於平臺實際上是不利的。即使平臺退出了,也並不代表債務人可以不償還他的債務了。P2P納入徵信,對於借款人會形成威懾力,可以起到督促其還款的作用。
(責任編輯:解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