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資訊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今天發佈通告稱,決定開展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試點工作。率先開展試點工作的地區有4個,包括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
通告提出,在獲批開展試點的地區取消網際網路數據中心(IDC)、內容分發網路(CDN)、網際網路接入服務(ISP)、線上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以及資訊服務中資訊發佈平臺和遞送服務(網際網路新聞資訊、網路出版、網路視聽、網際網路文化經營除外)、資訊保護和處理服務業務的外資股比限制。
關於試點地區的選擇和試點程式,工信部資訊通信發展司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提到,試點地區需在開放創新方面具有一定制度優勢,資訊通信産業發展基礎良好、潛力較大,吸引外商投資制度健全,安全監管保障能力到位,試點示範經驗豐富。同時,試點地區還應強化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給予必要的機制和資源保障,做好增值電信業務擴大對外開放服務管理,為電信業務開放創新發展更好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據介紹,上述工作的目標是,通過試點擴大電信領域對外開放,推動優化外商投資環境,豐富電信市場供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行業服務水準,深入參與國際合作,形成立體化制度和安全監管體系,促進資訊通信業高品質發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通告還提到,將根據試點實施情況適時擴大試點地區範圍。
(責任編輯: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