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藥監局發佈關於2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1年第96號)。

通告顯示,經湖北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河北全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蒼術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含量測定係指用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原料及製劑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採用化學、儀器或生物測定方法)。

通告還提到,經青海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河北全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木香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總灰分(總灰分測定的目的是檢測中藥的純凈程度)。

                                 (圖片來源:國家藥監局,央廣網發)

通報稱,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經標示生産企業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核查,非該標示企業生産;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進行整改。

國家藥監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涉嫌生産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在立案調查工作中,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相互配合,徹查問題産品來源,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公開資料顯示,河北全泰藥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06月30,經營範圍包括經營範圍包括中藥飲片(凈制、切制、蒸制等);中藥材種植;中藥材經營等。王實習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王松為持股86.66667%的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