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江蘇省醫療保障局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該局會同省衛生健康委近期出臺的《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實施意見》以及3個配套文件。據悉,該省2021年納入“雙通道”管理藥品有100種,其中實行單獨支付的藥品有83種。


據介紹,江蘇省醫保局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滿足國家醫保談判藥品供應保障、臨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雙通道”管理及其單獨支付藥品範圍,由省醫保部門通過規範程式確定,並向社會公佈,全省統一執行,各地不得調整。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副局長俞善浚表示,該省統一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定點醫藥機構遴選標準和程式,建立健全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定點零售藥店退出機制,建立藥品品質安全全程監管和追溯機制,確保“雙通道”管理藥品品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