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總有一些人在“吃”這件事上很任性:片面追求“上檔次”,用餐“只點貴的,不選對的”;剩飯剩菜不打包;自助餐消費時超量取餐,“把花出去的錢吃回來”……隨著生活水準不斷提高,一些“舌尖上的浪費”現象有不斷加劇之勢。以往對於這種現象,人們除了進行道德譴責外,似乎也沒別的好辦法。不過,隨著反食品浪費法草案日前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治理食物浪費惡習今後將有了法治手段。

為何要制定反食品浪費法?現實性不言自明,主要針對的是當前社會上一些領域和環節、一些人身上長期存在的食品浪費行為。相關部門日前發佈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當前中國糧食浪費主要存在於商業餐飲、公共食堂和家庭飲食等消費環節,僅城市餐飲每年食物浪費就達170億-180億公斤,這還不包括居民家庭飲食中的食物浪費。而從全球看,每年的食物浪費量更加驚人。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全球每年生産的食物中,約有1/3被丟棄或浪費,相當於13億噸糧食。

從現實情況看,中國糧食産量儘管連年豐收,但糧食中長期供求仍呈緊平衡狀態,影響糧食安全的潛在風險隱患依然存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帶來的影響更是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決不能放鬆糧食安全這根弦。

從普通人的感受看,中國經過40多年的改革開放,大家的生活水準逐年提高,溫飽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但在很多家庭的消費支出中,食品依然佔比很高。

食物浪費不是中國人的傳統,一些人的陋習必須革除。對於制止餐飲浪費,長期以來我們主要依靠道德倡導和個人自律,一些地方此前也出臺了一些規範性要求,但條文分散且可操作性不強,這種“軟約束”的效果有限。因此,以立法的剛性反對食品浪費就成了底線要求。

此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可謂正當其時。草案提出,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和各相關環節中的糧食、食物、食品浪費行為。比如,公務活動用餐推行標準化飲食;餐飲服務提供者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將被處罰;消費者如果造成明顯浪費將被收費等,這些規定讓人真切感受到該法立足於系統性治理,有利於建立反對食物浪費的長效機制。

當然,有了良法還要善治。要避免治理陷入“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怪圈,就要加強監管的系統性和協調性。要根本解決糧食浪費問題,應在糧食、食物、食品的加工、儲存、運輸、銷售、收購、消費等各個環節加強監管。當前,不妨以餐飲環節作為切入點,以防止食物浪費為重點,同時對相關環節的監管力度不放鬆,方能最大程度遏制浪費。

“一飽之需,何必八珍九鼎?”珍惜糧食、反對浪費,傳承中華民族的勤儉節約之風需要道德約束,也需法治護航。當然,立法只是第一步,只有嚴格執行、完善落實,才能以良法善治之功,收移風易俗之效。而要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讓珍惜糧食成為每個公民的生活習慣,需要我們付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