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獲悉,為統籌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深化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進一步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日前天津市對《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再次進行了修訂。

從修訂內容看,一方面,進一步完善了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要求。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根據企業的績效,落實差異化減排。對於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組分單一、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中無有毒有害氣體、污染物每年排放總量100千克以下的小微涉氣企業,在重污染天氣黃色、橙色預警期間可不採取措施,紅色預警期間視情採取減排措施。

另一方面,為突出區域聯防聯控,與周邊省市的機動車管控措施保持一致,新修訂的預案刪除了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和港口集疏運機動車進出港區全天按車牌尾號單雙號行駛”的措施。

另外,在本次預案修訂的同時,還設立了保障性企業工程清單,將涉及重大民生、國家戰略性産業和重大工程納入了保障,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可正常生産。天津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處處長鄧小文説:“在這一制度的安排下,今年天津將1100余家涉及國家戰略性産業、重點外貿、整車配套企業,1200余家對環境影響小、吸納勞動力較多的小微企業,以及數百個國家重大工程、地鐵建設重點工程項目,一併納入了豁免範圍。”

鄧小文表示,《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自2013年10月頒布以來,2014年至2019年逐年進行了修訂,為降低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污染峰值、保護公眾健康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