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委網信辦獲悉,為充分發揮大數據産業發展帶動經濟轉型的支撐作用,給該市數字經濟提供新動力,天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規範》自本月起實施。

據了解,《認定規範》規定了天津市大數據企業的認定原則、大數據企業能力要求,共分為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認定原則、大數據企業能力要求等五部分,特別通過“基本要求”“主營業務要求”“經營收入要求”“研發能力要求”和“企業信用要求”對大數據企業能力要求進行規範。

例如,企業的主營業務是大數據分析方向,如果經營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下,大數據産品或服務的銷售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的50%以上;企業的研發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研發費用佔總銷售收入的5%以上且佔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60%以上的,即可申請大數據企業認定。如果企業的主營業務是大數據存儲方向,經營收入高於4000萬元但不超過1億元,其大數據技術、産品或服務的銷售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的40%以上;企業的研發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研發費用佔總銷售收入的4%以上且佔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60%以上的,也可申請大數據企業認定。

天津市大數據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認定規範》的正式發佈旨在規範大數據企業的認定和管理工作,有利於政府部門對大數據企業進行分類管理,實施全程動態跟蹤服務,進一步提升天津市社會治理現代化水準,助推大數據企業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