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李某某、康某某、劉某某、孫某、肖某某五位申請人高興地從景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領到了10700元執行款。至此,李某某等人訴王某某的5件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得到了圓滿執結。  

李某某、康某某等五人于2018年在王某某經營的火鍋店提供勞務,王某某支付了部分勞務費後,雙方約定2019年1月25日前將所欠勞務費一次付清,並向李某某、康某某等五人分別出具了欠條。2019年1月25日,王某某支付五人部分勞務費後,還依次欠李某某等人2600元、2100元、2000元、2600元、1400元勞務費未付。李某某等人多次催要無果,遂提起訴訟。經景泰法院主持調解被執行人王某某與五名原告達成和解協議,雙方約定所欠勞務費被于2020年1月15日付清,然而約定到期後王某某仍未履行法律義務。 

2020年9月,李某某、康某某、劉某某、孫某、肖某某申請景泰法院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通過網路查詢未發現王某某名下銀行賬戶有存款,但執行法官及時凍結了其銀行賬戶、財付通等支付賬戶,根據申請人提供線索查證,被執行人名下有一套樓房和五輛小車,但樓房和車輛均被其他法院查封,無可供執行財産。被執行人王某某以各種理由推託執行,在很多次溝通無效情況下,執行法官決定對王某某採取了司法拘留。面對法律的威嚴和司法拘留的嚴重後果,被執行人王某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聯繫家人和朋友代為履行了全部義務。至此,五起案件得到圓滿執結。(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