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日前發佈《關於調整2020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2019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不包括領取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190元,二級傷殘180元,三級傷殘170元,四級傷殘160元。調整後傷殘津貼每月低於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一級傷殘3874元、二級傷殘3706元、三級傷殘3537元、四級傷殘3369元。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的五級、六級工傷職工,其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該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調整退休工傷人員補貼。2019年12月31日前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退休工傷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調整後退休工傷人員補貼與養老金之和每月低於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為:一級傷殘3874元、二級傷殘3706元、三級傷殘3537元、四級傷殘3369元。

提高供養親屬撫恤金。2019年12月31日前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最低發放標準1631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3元,最低發放標準1222元。(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