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就新修訂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召開專題發佈會。

針對目前養老服務中存在的監管制度不健全、協同機制不緊密等問題,以及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出的應急救援能力不足的短板,《辦法》提出了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解決措施,將自今年11月1日起實施。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李邦華表示,《辦法》要求養老機構建立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養老機構要依法制訂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場所內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

《辦法》要求,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鼓勵養老機構開展延伸服務,例如養老機構可以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者到府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