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白銀市景泰縣人民法院收案數以年均30%的比例大幅上升,面對繁重的審判任務和持續增大的辦案壓力,景泰法院順應司法改革形勢,傳承發展“楓橋經驗”,創新開展立案調解工作,構建了以立案庭為中心,南北兩個基層法庭為兩翼的“一個中心、兩翼互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在推動訴源治理上下功夫。自2017年3月開展立案調解工作以來,截止今年8月份,累計立案調解結案6720件,佔同期民商事案件結案數的51%,全院同期民商事案件調撤率75.62%,平均調解期限僅為2天,用全院5%的審判力量辦結了全院50%的民商事案件,有效緩解了審判執行團隊的工作壓力,立案調解工作得到了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在景泰樹立起了一個深受群眾讚譽的司法為民新品牌。

健全制度機制強化立案調解

從加強領導、完善機制、規範管理入手,努力營造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的立案調解工作氛圍。一是升級改造訴訟服務中心。配齊了訴訟服務“六大終端”硬體設備,新增跨域立案、訴調對接、司法確認等窗口,讓當事人走進一個廳、事情全辦清。同時,提供風險告知、訴前調解、判後答疑等“所有”法律服務,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主動調解。二是構建專門立案調解團隊。設立立案調解獨立團隊,選調審判經驗豐富、調解能力強的2名員額法官、2名法官助理,專門負責立案調解和案件速裁,爭取每年將一半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以立案調解和速裁的方式結案。三是完善立案調解工作機制。研究制定《立案調解工作實施細則》《立案調解工作流程》《訴調對接工作實施方案》等15項制度,明確了工作原則、適用範圍、調解程式等。

創新調解方法提升案件質效

積極探索建立群眾能接受的方式、可信服的辦法開展立案調解工作,降低訴訟成本,減輕群眾訴累,提高辦案效率。一是實行訴前糾紛過濾。推行“門診式”審理模式,對細小瑣碎的矛盾糾紛,勸導息訴化解;對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及時調解結案;對3天內難以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件,適時導入速裁程式;對疑難複雜案件直接分流至業務庭室審理。二是創新高效調解方法。在審判實踐中,總結凝練出“熱情接待懷暖心、聽取陳述要細心、平息糾紛有恒心、破解矛盾持真心、協調問題秉公心及講法説理、結果告知、苦口婆心、攻心為上、借助外力、親情感化、案例提示、批評教育”“五心八步”調解模式,有效提升案件調解成功率。三是建立便捷服務機制。主動延伸司法職能,深入鄉鎮村組、田間地頭,開展立案巡迴調解。立案調解團隊曾用一天時間,在當事人所在村成功調處了涉案標的64萬元、涉案人數達50余人的16起系列案件,得到了當地群眾的一致好評;今年疫情期間,立案庭法官通過電話連線,成功調解30名農民工與工程承包方的勞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促使被告當庭履行了40萬元工程款。

拓展調解渠道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網格化”“扁平化”社會管理方式的要求,整合優勢資源,打好各部門共同化解矛盾糾紛的“組合拳”。一是拓展“多元化糾紛調解中心”工作職能。調解中心由3名律師和7名特邀調解員組成。特邀調解員充分運用自身的親和力,準確尋找調解的切入點和突破點,促成矛盾糾紛和諧解決;法律援助律師發揮熟知法律法規的優勢,在調解中心開展法律諮詢、訴訟服務等工作,自覺將法律法規、公序良俗與道德情理相融合,竭力在立案前化解矛盾糾紛。二是促進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有效銜接。與縣司法局、鄉鎮積極溝通,在南北兩個基層法庭設立了“訴前人民調解室”,充分調動多元社會主體參與訴源治理,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鄉鎮幹部依託法庭陣地,積極參與家事糾紛、鄰里糾紛、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訴前調解工作,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自2019年9月以來,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鄉鎮幹部聯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320余件。(供稿 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