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銀市景泰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原告在法院的調解下主動撤回訴訟。

2020年7月,原告王某將所在小區物業公司訴至法院。業主王某因物業費與所在小區物業公司産生糾紛,物業公司為了收到物業費,對王某家採取了斷水、斷電的措施,當時王某及家每人平均在外地,物業停水停電達兩天一夜,造成王某家中冰箱所存食物變質,原告王某要求被告小區物業公司作出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0元。

該案是近年業主與物業常見的糾紛。案件受理後,辦案法官認真了解案情,耐心聽取雙方的陳述,厘清了王某拒繳物業費的具體理由,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辦案法官一方面向物業公司和業主王某普及《物權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並告知物業公司王某拒交物業費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維權,而不應採取停電、停水的方式解決;另一方面告知王某依照物業服務合同,按時繳納物業費是小區業主的義務。經過辦案法官悉心的調解,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就物業費繳納金額達成一致意見,物業公司向王某承認了錯誤,業主王某撤回訴訟。

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提升,法院受理的物業與業主之間的民事糾紛呈逐年增多的趨勢,該案以調解方式結案,有效的化解了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供稿 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