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江蘇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該局新近出臺了《關於做好醫用耗材備案採購工作的通知》,對進一步完善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機制、規範公立醫療機構備案採購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據介紹,備案採購是指為促進醫用耗材新技術、新産品儘快應用於臨床,由醫療機構申請採購使用的一種採購方式。江蘇省的備案採購在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和綜合監管平臺醫療機構端申請。

《通知》指出,因疫情防控、急搶救等緊急情況採購省平臺陽光采購目錄無相關資訊的醫用耗材産品,經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同意後,可先行採購應急使用,再在20個工作日內補辦備案採購手續;醫療機構提交備案申請,應明確預採購量和首次採購量,産品通過審核後,申請備案的醫療機構必須採購使用。

《通知》明確,高值醫用耗材由省內三級公立醫療機構通過省平臺申請,普通醫用耗材和檢驗檢測試劑由省內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申請。口腔、眼科、骨科等二級公立專科醫療機構,可提交高值醫用耗材備案採購許可權申請,經設區市醫保部門審核同意並報省醫保局,可開展本專科高值醫用耗材産品的備案採購。(記者  程守勤  通訊員 陳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