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國家醫保局公佈《全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明確今年年底前全面建成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體系,所有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醫療保障各級經辦服務窗口、各類政務服務平臺全部開展“好差評”,實現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對象全覆蓋、服務渠道全覆蓋。

據了解,《清單》涵蓋了目前醫療保障經辦的通用服務事項,共有10個主項,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和變更登記、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資訊查詢,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取等。主項下細分為28個子項,對每個子項的事項名稱、辦理材料、辦理時限、辦理環節等都進行規範統一。今年8月底前,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應遵循該《清單》的規定內容和格式要求,按照“六統一”(統一事項名稱、統一事項編碼、統一辦理材料、統一辦理時限、統一辦理環節、統一服務標準)和“四最”(服務品質最優、所需材料最少、辦理時限最短、辦事流程最簡)的要求,全面完成本省清單及辦事指南的發佈,同步統一規範線上(含移動終端)辦理事項,確保全面實施清單制度。

國家醫保局要求,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在全國清單基礎上再進一步精簡辦理材料、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辦好,鼓勵探索“承諾制”和“容缺受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