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公安部在16個城市試點基礎上,決定全國分兩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

據介紹,第一批推廣安排:自2020年4月25日起,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雲南、新疆12個省(區)推行檢驗標誌電子化;第二批推廣安排: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廣西、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15個省(區)推行檢驗標誌電子化,實現全國全覆蓋。

推行檢驗標誌電子化,通過全國統一的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發放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憑證,將更加便利群眾企業申領、出示和使用。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憑證。屬於6年內的免檢車輛,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誌電子憑證。檢驗標誌電子憑證分為線上出示、離線出示和列印出示等3種出示方式,便利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在不同場景應用。

今年3月1日,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措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南京、杭州、寧波、濟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貴陽、玉溪、烏魯木齊等16個城市試點實施。試點以來,16個城市公安交管部門通過統一的網際網路服務平臺,向680.6萬新辦登記、檢驗業務的車主發放檢驗標誌電子憑證,其中為6年內免檢車輛發放檢驗標誌電子憑證179.9萬個,向4225萬輛檢驗有效期內的在用車輛推送了檢驗標誌電子憑證,177萬車主查看、出示了檢驗標誌電子憑證,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為保證機動車檢驗標誌電子化全面順利推行,公安部交管局已組織升級資訊系統,開展業務培訓,部署各地做好實施準備。下一步,將指導各地公安交管部門精心安排、抓好落實,加強督辦督導,開展評估問效,確保改革取得實實在在的惠民利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