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佈《關於印發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製品)的通知》。根據《通知》,神經節苷脂等20個藥品成為首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將納入目錄的藥品臨床使用情況作為醫療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考核內容,與醫療機構校驗、評審評價、績效考核相結合。

       《通知》強調,各地要制定省級和各醫療機構目錄,以政務公開、院務公開、官方網站公示等形式向社會公佈,省級目錄公佈後及時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醫療機構要建立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管理制度,加強目錄內藥品臨床應用的全程管理,對納入目錄中的藥品制定用藥指南或技術規範,明確臨床應用的條件和原則。對納入目錄中的全部藥品開展處方審核和處方點評,加強處方點評結果的公示、反饋及利用。對用藥不合理問題突出的品種,採取排名通報、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機構藥品供應目錄等措施,保證合理用藥。

       《通知》指出,加強目錄外藥品的處方管理。對未納入目錄的化藥、生物製品,醫師要按照藥品説明書規定的適應證、疾病診療規範指南和相應處方許可權,合理選擇藥品品種、給藥途徑和給藥劑量並開具處方。對於中藥,中醫類別醫師應當按照相關規範,遵照中醫臨床基本的辨證施治原則開具中藥處方。其他類別的醫師,經過不少於1年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並考核合格後,可以開具中成藥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