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餘下的10萬元賠償款,已經按約定的時間付清了,感謝你們的幫忙。”近日,沂源縣石橋鎮行政調解委員會對一起傷亡賠償糾紛事件進行回訪,當事人郭某一再對調解員表示感謝。

據了解,今年3月,該鎮郭家上峪村郭某的妻子受雇到同村沈某承包的樹林砍樹,不慎被砍倒的樹桿壓倒,身受重傷,送醫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因當事人雙方只是口頭約定,不曾簽訂書面合同。出事後雙方在理賠問題上各執一詞、爭論不休,致使這起死亡賠償糾紛一直得不到有效化解。

接到調解申請,石橋鎮立即啟動派出所、綜治辦、司法所、法律顧問的“石橋調解”模式,轄區民警到群眾中了解事情的經過,綜治辦工作人員從人情世故的角度調解雙方,司法所從調解流程角度向當事人及其家屬講解調解的程式,法律顧問從法律賠償專業角度為雙方家屬講解賠償明細,並邀請“五老”志願者一同出謀劃策,參與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經過多方的努力,最終郭某和段某雙方,各退一步,並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同意,由段某分兩次付清郭某妻子的死亡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調解業務邁向‘最多跑一次’,是廣大群眾對調解行業的共同期待。”石橋鎮行政調解委員會主任表示,還將繼續優化辦事流程,加大創新探索力度,促進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提速增效,實現“普法”與“調解”雙贏,石橋鎮充分發揮“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法律顧問”的綜合資源優勢,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