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淄博市沂源縣中莊鎮在行政調解工作中發現,民事糾紛、輕微傷害事件一旦進入司法程式,經行政處罰或法院處理後,雖然厘清了是非對錯,但矛盾雙方的積怨卻越來越深,容易陷入無從化解的窘境,不忿一方往往會選擇信訪途徑,反覆陳情,成為涉法涉訴的信訪重點難點案件,既影響了群眾正常生活,又不利於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面對這一狀況,中莊鎮創新工作方法,做好結合文章,以行政調解工作室為依託,綜合運用多種調解手段,把工作做在前頭,把爭議止在初始,把問題留在基層,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廣開渠道搜線索。投資20余萬元建成了中莊鎮調解工作中心,整合全鎮矛盾糾紛的排查、受理、調處資源,匯總各個方面的矛盾糾紛線索、問題,統一由中心登記備案、研究分析、分流處理。受案範圍包括責任區、村日常排查的矛盾糾紛,群眾到各級反映的初發信訪案件,各行政部門尤其是公安派出所在行政執法、辦案過程中遇到的可以通過調解手段處理的問題、案情。

多元合一抓調解。調解中心集聚行政部門、巡迴法庭、法律顧問、綜治網格員、警務助理等各個方面的調解力量,整合選聘了素質過硬、經驗豐富的專職調解員,對於每一起矛盾糾紛在認真研判分析的基礎上,根據性質、歸屬和程度確定2-5人的專門調解小組,有效銜接和綜合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方式、手段,全力化解矛盾糾紛,特別注重公權力處置前的調解,最大限度地防止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

定紛止爭看效果。不斷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嚴格獎懲,增加回訪條款,突出群眾滿意度內容,增強考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將鎮村專兼職調解員的待遇、行政部門的年終考核與受理、化解糾紛情況和群眾的滿意度掛鉤,堅持對登記的每一起案件進行處理、反饋、回訪,在廣泛徵求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的前提下,爭取群眾的理解、認可和支援,讓更多的群眾通過調解的方式處理矛盾爭議、維護合法權益。

今年以來,全鎮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00余起,其中37起信訪案件,13起治安、輕微刑事案件的民事糾紛部分通過調解方式予以解決,5人因達成賠償協議得到對方諒解,受到了免於刑事處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