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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發佈禁令:住宅區樓梯間樓道禁止停放電動車

稿源時間:2017-12-27 10:42:22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近年來,電動車火災多發,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車火災,山東省公安廳在全省發佈《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

  近年來,電動車火災多發,有的甚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車火災,山東省公安廳在全省發佈《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

  為預防和遏制電動車火災,保護人身財産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山東省公安廳發佈禁令如下:

  一、嚴禁在居民住宅區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二、嚴禁在未作防火隔墻的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為電動車充電。

  三、嚴禁電動車佔用消防車通道。

  四、嚴禁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車充電。

  五、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電動車停放場所。

  本禁令所稱的電動車是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依據《山東省消防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對拒不遵守公安機關依法發佈的禁令,威脅公共消防安全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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