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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擬修正27件有關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

稿源時間:2017-11-01 13:35:26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記者30日獲悉,按照中央對做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法規清理工作的要求,省政府法制辦組織有關部門對所涉及的我省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全面梳理,對不適應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形成《等二十七件地方性法規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記者30日獲悉,按照中央對做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法規清理工作的要求,省政府法制辦組織有關部門對所涉及的我省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全面梳理,對不適應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形成《等二十七件地方性法規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此次草案提出修正的地方性法規,包括《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湖泊保護條例》《山東省實施辦法》等27件地方性法規,內容涵蓋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噪音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以及野生動物保護等多項工作。

  據了解,為依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杜絕在立法層面為破壞生態行為“放水”,我省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開展專項清理。清理重點,主要是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不符合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基本要求的內容,或者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或相抵觸,特別是故意“放水”、降低標準、管控不嚴等情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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