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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管社會組織稅務登記改革 一證將有仨功能

稿源時間:2017-05-04 10:06:49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山東省管社會組織稅務登記改革 一證將有仨功能---3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山東將於2017年底前完成省管社會組織參照“三證合一”稅務登記模式改革試點工作,由民政部門發放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賦予其稅務登記證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3日,記者從山東省民政廳獲悉,山東將於2017年底前完成省管社會組織參照“三證合一”稅務登記模式改革試點工作,由民政部門發放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賦予其稅務登記證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凡在各級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以下統稱社會組織),按照現行規定須到當地國稅或地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在民政部門已經取得賦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書的社會組織,稅務部門登記時以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其納稅人識別號。

    去年山東實施社會組織統一信用代碼制度改革,將成立社會組織必須辦理的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整合為民政部門核發的載入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登記證書,給社會組織帶來了便利,今年省管社會組織登記年檢又將迎來新的程式簡化。山東正在推進社會組織“三證合一”稅務登記改革,積極推動民政部門與稅務部門之間建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實現登記資訊實時傳遞。爭取于2017年底前省管社會組織參照“三證合一”完成稅務登記模式改革試點工作,由民政部門發放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賦予其稅務登記證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發放稅務登記證件。爭取市、縣兩級社會組織“三證合一”稅務登記改革于2018年6月前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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