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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過半集中供養

稿源時間:2017-03-20 08:29:47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山東: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過半集中供養---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通知》提出,要全面建立實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加強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管理,確保到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人員集中供養率提高到50%以上。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通知》提出,要全面建立實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加強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管理,確保到2020年生活不能自理人員集中供養率提高到50%以上。

  “特困人員是指沒有生活來源和勞動能力,且得不到應有供養的老年人、殘疾人和16歲以下未成年人,他們一般會在當地的供養服務機構由政府集中供養。”山東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調研員姚子照説,目前山東省正在推進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尤其是農村地區供養機構的安全管理改造提升,《通知》要求各地在2017年年底前對具備改造條件的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全部完成提升改造,經改造後必須符合消防安全等相關行業標準,不具備改造條件的要全部關停或重建。

  此外,在加大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方面,《通知》規定,各級財政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要把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放在優先位置,確保政府投入只增不減,不斷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準。各市、縣(市、區)要在2017年6月底前全部通過財政惠民補貼“一本通”系統發放農村低保、五保金,建立健全資金監管機制,提高救助資金監督管理水準;要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在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單月同比漲幅達到5%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防止物價波動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為加強基層民政救助力量,《通知》要求在鄉鎮(街道)現有編制內,根據轄區人口規模配備充實3-5名專職民政工作人員,行政村和城鄉社區要根據服務對象數量明確1-2名民政協理員辦理低保、優撫等民政事務,政府也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將社會救助事務性、服務性工作交由社會力量承擔。(齊 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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