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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19條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新政為科研人員鬆綁

稿源時間:2017-03-09 09:41:51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憲波sunxianbo
【摘要】山東19條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新政為科研人員鬆綁---中國青年報8日聚焦山東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新政——整整19條,積極為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鬆綁、減負”、“增動力、添活力”,努力讓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真正成為創新的“催化劑”和“助推器”。

  中國青年報8日聚焦山東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新政——整整19條,積極為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鬆綁、減負”、“增動力、添活力”,努力讓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真正成為創新的“催化劑”和“助推器”。19條新政集中體現在近日頒布的《關於完善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政策的實施意見》中。山東省財政廳副廳長陳祥志説,意見起草時注重把握放權、減負、激勵、服務“四位一體”的總體改革精神。

  仔細梳理,這19條新政無一不觸碰到目前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在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所遭遇的“痛點”,譬如科研項目經費管理過細過死、“買醋的錢不能打醬油”、科研人員變成財務人員等現實問題。

  根據方案,將改進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簡化項目預算編制、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取消績效支出比例限制等。值得注意的是,將下放預算調劑許可權,即在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的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等多數科目預算,可由項目承擔單位自主調劑,也就是平時所説的“打醬油的錢可以買醋了”。

  同時,方案將賦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更大自主權,下放差旅費、會議費、諮詢費管理許可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根據教學、科研等活動實際需要,按照精簡高效、厲行節約的原則,研究制定差旅費、會議費、諮詢費管理辦法,合理確定教學科研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等級和住宿費標準,會議次數、天數、人數和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以及諮詢費開支標準。

  方案明確,對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實行區別管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學術訪問、出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以及執行國際學術組織履職任務等學術交流合作任務,單位與個人的出國批次數、團組人數、在外停留天數可根據實際需要安排。而對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學術交流費用管理區別於一般出國經費,可根據預算據實安排。

  在推進簡政放權的同時,方案提出進一步提升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服務水準,健全政府科技決策工作機制,拓展財政科研經費投入渠道。同時強調要創新財務服務方式,寓管理于服務之中,“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建立健全科研財務助理制度,盡可能使科研人員少一些束縛和干擾,多一些時間去自由探索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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