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全國首部以學校為主體的地方性法規《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正式發佈。《辦法》首次提出“懲戒”教育。至於“懲戒”教育的具體內容和形式,青島將組織相關專家、老師、家長等廣泛參與,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
記者注意到,《辦法》還提到,“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情節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分。學校的懲戒規定應當向學生公開。”
首次被寫入地方性法規的“懲戒”教育,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無規矩不成方圓。懲戒是教育的重要內容形式,是學校維護正常的校風校紀管理的重要保障。”説起“懲戒”制定背景,青島市教育局副局長王洪琪説,以前的管理辦法中,有一些通過正常的教育就做到了,有的則缺乏一些適當的懲戒辦法。基於這個考慮,參照國外相應的成功案例,青島將“懲戒”教育寫入《辦法》。懲戒的目的是讓學生認識錯誤、彌補錯誤、糾正錯誤,其本質同表揚、激勵等教育方式是一樣的。
“以前的規章制度,任何老師都不敢懲戒學生,怕惹麻煩。現在有了管理辦法,可謂有了‘抓手’。”青島一名小學班主任徐老師説。
對於“懲戒”教育,不少家長表示贊同。“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有的孩子,在家家長管不了,老師再不敢管,孩子就翻天了。所以我很支援老師對屢教不改的孩子適當懲戒。”學生家長任女士説。
不過,也有老師坦言,《辦法》雖給了老師“抓手”,但沒有細則,讓老師無從下手。“比如怎麼懲戒算是‘適當’?有沒有具體的標準?”這位老師的質疑,引起了眾多教師的共鳴,如何把握懲戒的“度”又是一門學問。
“對懲戒提出疑義者,更多的是關心今後如何落實好懲戒,讓懲戒恰如其分,達到教育學生的目的。這是正常現象,也為今後更好更準確地落實好《辦法》提供建議。”王洪琪解釋,教育懲戒要遵循幾個原則。一是目的正當,教育懲戒是要幫助學生改正錯誤;二是教育為主,懲戒是一種手段,重在教育,以育人為目的,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三是措施合理,程式合法,實施懲戒需要依據正當程式,採取適當的措施。
王洪琪説,接下來,青島將依據法律法規,以教育保護學生、不違反有關青少年保護禁止性條款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為基本前提。會同專家,發動校長、老師、家長、學生和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科學研討懲戒的內容和形式,加快相關指導法規的研究,制定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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