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區開展《山東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集中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

稿源時間:2017-12-06 14:02:52  文章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zhangjinghan
【摘要】12月4日上午,淄博市周村區在區人民廣場舉行周村區《山東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集中宣傳月活動暨憲法日“誰執法誰普法”法治宣傳活動。

  中國網山東12月6日訊 為慶祝第四個國家憲法日,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提高全民法治觀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全面推動法治周村建設,12月4日上午,淄博市周村區在區人民廣場舉行周村區《山東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集中宣傳月活動暨憲法日“誰執法誰普法”法治宣傳活動。區委副書記胡敬濤,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國衛兵,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區總工會主席韓桂芳,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張國華,區政協副主席周艷萍以及各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司法所長,有關部門單位分管負責人、負責法治宣傳工作的科室負責人參加此次活動。

  區委副書記胡敬濤發表講話並明確提出:一是要充分認識學習宣傳《條例》的重要意義。《條例》的頒布實施明確了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提高了法治宣傳教育的權威性,為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深入持久開展提供了可靠依據,為憲法、法律法規在全社會的遵守和執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既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守法、用法、嚴格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更有利於推動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二是要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各執法機關要堅持《條例》宣傳與“七五”普法規劃實施相結合,以“法律五進”為載體,組織普法講師團深入機關、鄉村、社區、學校、企業,通過專題宣講、文藝演出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條例》的立法精神和實質內涵;三是要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學習宣傳貫徹《條例》,明確本部門、本單位的普法宣傳工作職責,將日常執法與普法相結合,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進一步推動形成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啟動儀式結束後,參會領導對進行“誰執法誰普法”集中法治宣傳活動進行了巡視。這次活動全面拉開了全區“12•4”國家憲法日系列活動序幕。

  今年12.4國家憲法日系列宣傳活動,淄博市周村區司法局以學習宣傳憲法為契機,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落實“七五”普法規劃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採取多種創新,通過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載體和形式,全面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動全社會樹立憲法意識,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推進法治周村建設。(周村區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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