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今日要聞 > 正文

山東出臺新規 企業不能因職工要求漲薪炒職工魷魚

稿源時間:2016-11-27 09:13:40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jiangyunhui
【摘要】山東出臺新規 企業不能因職工要求漲薪炒職工魷魚---自1995年以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已在山東推行了20多年。具體來説,該條例中規定,行業聚集或小企業比較集中的區域,可以就本行業或本區域的職工工資水準、勞動定額、工資支付辦法、工資支付時間等相關事項,展開行業性或者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訂立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自1995年以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已在山東推行了20多年。但在現實中,往往存在職工“不敢談”的現象。26日,《山東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出爐。該條例中規定,職工方協商代表參加工資協商以及參加有關的會議、培訓,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其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而且,企業不得因協商代表履行職責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考慮到山東大型企業集團較多,每個企業的職工人數也很龐大,上述條例對工資集體協商代表人數只規定每方至少三名,沒有規定上限,具體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也就是説,同一個企業的職工們最少只需推選出三名職工代表,就能和所在企業坐下來談“漲薪”的事兒了。

  如果不懂怎麼協商,還能請律師幫忙。上述條例中規定,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可以書面委託本企業以外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專業人員作為本方的協商顧問。

  不少職工在面臨工資協商時,往往“不敢談”,怕企業因此給自己“穿小鞋”。為此,上述條例中規定,協商代表參加工資集體協商以及參加有關會議、培訓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其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企業也不能因協商代表依照該條例履行職責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近年來,在山東,中小企業數量激增,工業園區迅速崛起,尤其是建築、物流、餐飲、服務外包等行業,企業規模比較小,協商主體不健全,不具備單獨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的條件,導致企業間用工無序競爭、職工頻繁跳槽等現象較為嚴重。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上述條例中專設一章,對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作出了規定。具體來説,該條例中規定,行業聚集或小企業比較集中的區域,可以就本行業或本區域的職工工資水準、勞動定額、工資支付辦法、工資支付時間等相關事項,展開行業性或者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訂立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歡迎廣大網民為中國網山東提供新聞線索,積極投稿。中國網山東熱線電話:【0531-88556593】 投稿郵箱:zgwsdchina@126.com 中國網山東微網志: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眾號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