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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科研院所明年6月底前將全部取消行政級別

稿源時間:2016-10-23 09:09:12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魏東 責任編輯:高靜fengshasha
【摘要】記者日前了解到,山東省25家省屬科研院所及28家省屬公立醫院將逐步取消行政級別,至明年6月底前,全省500余家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將全部取消行政級別,建立法人治理結構。

記者日前了解到,山東省25家省屬科研院所及28家省屬公立醫院將逐步取消行政級別,至明年6月底前,全省500余家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將全部取消行政級別,建立法人治理結構。

據悉,理事、理事會,監事、監事會這樣的崗位和機構,在年底前將陸續出現在省屬科研院所及省屬公立醫院。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後的這些科研院所、公立醫院不再具有行政級別和機構規格,其可自主設置內設機構,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度管理。公立醫院和公益二類科研院所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在總量內自主用人、自主招聘。對於科研院所,根據實施方案規定,山東省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公益二類科研院所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在總量內自主用人、自主招聘;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公益一類科研院所仍繼續實行編制審批管理。

改革後的公立醫院在人員控制總量內,可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自主制定崗位設置和招聘方案,自主聘用人員,合理配置醫師、護師、藥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必要的後勤保障人員,對緊缺的專業人才、高層次人才可採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全面實行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變固定用人為合同用人,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控制總量內人員在崗位聘用、收入分配、職務資格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除了用人自主權,公立醫院還將擁有內部分配自主權。同時,實施方案規定,嚴禁給科室和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得與公立醫院的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為對自主權擴大後的科研院所、公立醫院實現有效監督,山東省配套出臺了省屬建立法人治理結構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辦法,明確了考核機制、指標、標準和結果運用等內容。有關部門年底前將制定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外部理事監事管理辦法、人事薪酬制度等配套政策,形成完整的法人治理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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