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今日要聞 > 正文

青島:故意衝撞碾壓民警致死案罪犯被執行死刑

稿源時間:2016-08-13 09:09:33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青島:故意衝撞碾壓民警致死案罪犯被執行死刑---記者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依法對犯故意殺人罪的罪犯崔思峰執行死刑。崔思峰拒不出示並開始倒車,民警王鑫、包某某上前支援。

  記者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依法對犯故意殺人罪的罪犯崔思峰執行死刑。崔思峰去年3月10日故意衝撞碾壓民警王鑫致其死亡。

  據介紹,去年3月10日10時許,女青年孫某某因吸毒被公安民警查獲。孫某某稱毒品係罪犯崔思峰提供,民警遂對孫某某暫住的旅館進行布控。當日14時30分許,崔思峰駕車至該旅館找孫某某,在旅館外守候的民警張某發現崔思峰可疑,遂上前亮明警察身份,要求崔思峰出示身份證。

  崔思峰拒不出示並開始倒車,民警王鑫、包某某上前支援。崔思峰為擺脫圍堵,迅速駕車向前衝,將王鑫撞倒、包某某頭部撞傷。崔思峰急速倒車,車尾撞到停在此處的越野車,見無法倒車逃走,崔思峰又駕車向前衝,碾壓過躺在車前的王鑫。見前方有車輛阻擋無法前行,遂再次倒車,又碾壓過王鑫,車尾部撞到停在路邊的轎車。當崔思峰欲繼續駕車向前衝撞時,被在場其他民警拖出駕駛室。同年3月25日,王鑫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去年8月18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崔思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30430元。崔思峰不服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于2015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崔思峰曾因犯罪兩次被判處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之後五年內又犯故意殺人罪,係累犯,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大,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並下達了對罪犯崔思峰執行死刑的命令。

歡迎廣大網民為中國網山東提供新聞線索,積極投稿。中國網山東熱線電話:【0531-88556593】 投稿郵箱:zgwsdchina@126.com 中國網山東微網志: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眾號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