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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對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責任追究

稿源時間:2016-08-07 09:15:08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山東對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責任追究---昨天舉行的山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會議強調,建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問責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強化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昨天(5日)舉行的山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

會議強調,建立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問責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強化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職責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全省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要提高制度執行力,強化綠色發展理念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牢牢堅守生態環境保護底線。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問責追究,建立健全社會監督、群眾監督機制,維護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信力。

這一實施細則目前尚未對外化布。(桂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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