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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可離崗創業 基本工資保留

稿源時間:2016-08-03 09:33:42  文章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gaojing
【摘要】省委近日印發《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單位同意,可以兼職到企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離崗創業。

  齊魯網8月3日訊 據廣播《山東新聞》報道,省委近日印發《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單位同意,可以兼職到企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離崗創業。3年內,其原單位人事關係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予以保留,並可享受職稱評聘、保險等方面待遇。離崗創業期滿後,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同意可再延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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