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今日要聞 > 正文

山東立法促進多元化解糾紛 明確主體職責分工

稿源時間:2016-07-25 09:39:53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山東立法促進多元化解糾紛 明確主體職責分工---(記者卞民德)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促進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可以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將適合的糾紛化解工作委託社會力量辦理,對社會組織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公益性調解組織及人員給予適當經費補助和補貼。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日前表決通過《山東省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促進糾紛多元化解工作。

多元化解糾紛工作涉及主體眾多,實踐中易出現推諉塞責現象。《條例》明晰了各主體在多元化解糾紛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和作用。對各化解途徑之間的程式轉換、主體間的配合協同以及效力銜接,《條例》也有詳細規定,並賦予調解協議一定的約束力。

針對當事人不知道應該由哪個部門來解決糾紛的問題,《條例》在明確當事人可以依法自主選擇糾紛解決途徑的基礎上,設定了各主體的糾紛解決途徑告知義務。有關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調解組織等,應當告知當事人糾紛多元化解途徑,對不屬於其職責範圍的,應當告知其向有權處理的單位提出申請。對不適宜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糾紛,調解組織應當為當事人提供諮詢意見。

《條例》規定縣(市、區)可以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鼓勵有條件的商會、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民事商事仲裁機構等設立商事調解組織,鼓勵和支援個人成立調解工作室,律師事務所建立律師調解員隊伍。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可以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將適合的糾紛化解工作委託社會力量辦理,對社會組織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公益性調解組織及人員給予適當經費補助和補貼。(卞民德)(完)

歡迎廣大網民為中國網山東提供新聞線索,積極投稿。中國網山東熱線電話:【0531-88556593】 投稿郵箱:zgwsdchina@126.com 中國網山東微網志: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眾號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