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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出臺經濟開發區條例 管理體制獲突破改革

稿源時間:2016-07-23 09:30:18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gaojing
【摘要】山東省出臺經濟開發區條例 管理體制獲突破改革---一般來説,經濟開發區是地區發展速度最快、産業層次最高、集約程度最強的經濟版塊。”石曉表示,當前經濟開發區在管理體制方面存在管委會地位、職責不明確、管理體制僵化等問題,為此,《條例》首先明確了經濟開發區的管理體制,賦予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法律地位。

一般來説,經濟開發區是地區發展速度最快、産業層次最高、集約程度最強的經濟版塊。(資料圖)

  一般來説,經濟開發區是地區發展速度最快、産業層次最高、集約程度最強的經濟版塊。(資料圖)

   7月22日,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在濟南閉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通過了《山東省經濟開發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會後,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條例》進行了解讀。

  記者了解到,目前山東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15家,省級經濟開發區137家,《條例》將於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就經濟開發區的管理體制、整合優化、建設發展以及服務保障等確定了一系列制度,進一步發揮經濟開發區功能優勢和開放引領作用。

   經濟開發區現行管理條例過時 已實施20多年

  對於一個省而言,經濟開發區是發展速度最快、投資環境最優、産業層次最高、集約程度最強的經濟版塊。而在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李春田眼中,在經濟開發區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産業發展層次低、土地集約利用水準低、對外開放程度低以及機制體制活力不足、發展後勁不足等問題。

  “經濟開發區特別是省級經濟開發區在發展過程中缺乏法律法規依據,開發區的功能定位、管理體制和政策保障等無法在法律上得以明確,發展環境不夠優化……需要通過地方立法,明確開發區的功能定位、法律地位和管理體制,規範開發區的建設發展、整合優化和服務保障等,為開發區健康有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充分發揮其窗口、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為提高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做出更大貢獻。”

  李春田表示,現行《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是1994年通過的,實施20多年後內容大多已經過時,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遠遠不能適應山東省經濟開發區發展的需要。而新的《條例》從起草到審議通過歷時四年多,在立法過程中多次徵求商務系統意見和開展實地調研,充分吸收了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意見,制度設計更加科學合理。

   《山東省經濟開發區條例》出臺 10月起正式實施

  齊魯網記者了解到,《條例》將於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曉介紹,《條例》共分6章39條,分別對經濟開發區的管理體制、整合優化、建設發展以及服務保障等內容作了規定,其中包括多項制度創新。

  《條例》第三條明確了經濟開發區建設和發展的原則,規定“經濟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堅持新型城鎮化和新型工業化相結合,遵循統一規劃、市場主導、産業集聚、産城融合、差異化發展的原則”。同時,《條例》將經濟開發區的功能定位界定為“改革開放的先行區、經濟轉型升級的引領區、創新驅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示範區,帶動地區經濟發展。”

  石曉表示,當前經濟開發區在管理體制方面存在管委會地位、職責不明確、管理體制僵化等問題,為此,《條例》首先明確了經濟開發區的管理體制,賦予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法律地位。條例第七條規定其“作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在規定的職責範圍內行使經濟管理許可權和行政管理職能”。《條例》還規定設區的市、縣政府應將有關投資項目立項、建設等管理許可權依法下放到開發區管委會,其中第十條還賦予了經濟開發區綜合執法許可權。

   政府支援經濟開發區向城市綜合功能區轉型

  針對經濟開發區區域發展不平衡、重數量規模、輕品質效益和粗放式擴張等問題,石曉表示,《條例》對經濟開發區的總體佈局提出了要求,並對其與城市化進程的關係作了前瞻性規定,提出建立開發區動態管理制度,從注重數量轉向提升品質。

  具體來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政府應當支援具備條件的經濟開發區向城市綜合功能區轉型,位於中心城區或者與城區連片發展的經濟開發區,可以併入相關行政區,遠離中心城區且條件成熟的經濟開發區,可以整合周邊區域,探索設立新的行政區。

  《條例》還規定,對經濟開發區實施分類指導、建立動態管理制度,對資源利用率低下、環境保護不達標、發展滯後的經濟開發區要進行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撤並整合。

  此外,對於經濟開發區的項目準入、節約集約、綠色發展、創新創業等,《條例》都做出了指導性規定,如規定經濟開發區應當嚴格資源節約和環境準入條件等。在提升服務保障水準方面,《條例》還規定了政府的配合義務,以及為區內企業減負、不得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活動、不得強制企業贊助與捐贈。

   [現狀]山東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有152家

  山東省商務廳副廳長閻兆萬介紹,目前山東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15家,省級經濟開發區137家,形成了以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為龍頭,省級經濟開發區為主體,佈局合理,各具特色的發展格局。

  “經過30多年的建設發展,全省經濟開發區綜合經濟實力不斷提高,對外開放引領作用顯著增強,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逐步深化,産業聚集、創新發展和生態集約建設成效明顯,産城融合發展步伐加快,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閻兆萬表示,今年上半年,全省經濟開發區各項主要指標增幅繼續保持了明顯高於全省平均水準的良好勢頭。他認為,《條例》的出臺和實施,將為開發區科學發展注入新的生機和活力,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記者 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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