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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9所省屬高校招收免費師範生 魯東大學在列

稿源時間:2016-06-29 10:08:12  文章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有關招生高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和各專業分市計劃擇優錄取。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願設置在專科(高職)批次,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均為平行志願,夏季高考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願。

  水母網6月29日訊(YMG記者 李瓏)昨天,省教育廳官網公佈了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主要變化。其中,今年自主招生批設2類志願,一類是高校農村專項計劃(教育部實施的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專項計劃),一類是自主招生(含高水準藝術團)。每類志願均設1個高校誌願,6個專業志願及1個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願。這兩類志願考生可以選報其中一類,也可以兩類兼報,前提是考生獲得相應的入選和填報資格。

  

  2016年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分校、青島大學、山東師範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山東財經大學等9所本科高校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是指依據考生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學生。考生綜合成績由試點高校依據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和高校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績在其中佔比原則上不低於50%,其餘兩項在其中的佔比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試點高校根據相關招生計劃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並按規定程式辦理錄取手續。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但不得低於我省首次確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根據《關於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魯教學函〔2016〕5號),山東大學在本科提前批之前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凡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志願填報和錄取。山東大學要在考生參加學校測試前,將該項政策完整無誤地告知考生,並由考生簽署知曉該項政策並同意執行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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